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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小剧场


  一年前。

  电视上,一则新闻正在播出。

  “现在我所在的位置就是事故发生地,在我右手方向,大家可以清晰看到出事车辆的残骸。”

  一则社会新闻,在娱乐圈也引起了轰动。

  “现在插播一条爆炸新闻,众所周知易氏集团继承人易啸轩今日大婚,但本台刚才得到消息,新娘,建业集团千金苏然心在婚礼仪式开始时并没有出现,而随后离场的新郎易啸轩也在之后遭遇严重车祸,截止记者发稿,双方亲属已赶往医院,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最新进展。”

  “本台记者最新消息,今天下午5时,有车辆在海岸边的公路旁发现婚鞋。据比对,该婚鞋为失踪新娘苏然心当日所穿,目前警方已在附近五公里展开排查,本台将持续关注事件最新进展。

  易啸轩出事的消息热潮,也使两家在商界引起了波动。

  “苏然心的失踪,以及易啸轩的事故,致使双方各自所在的建业集团和易氏集团合作关系受到巨大影响,两家合并开发的项目目前已遭遇搁置,关于两家合作是否就此分崩瓦解还未可知,但就目前来看,建业和易氏的股票这几日已经受到影响,特别是易氏,由于易家继承人易啸轩目前形式不容乐观,易氏股票已经出现大幅度波动,未来也呈现不明朗趋势······”

  “老爷,少爷情况非常不乐观,脾脏破裂,颅内出血。”

  旁边站着的一个中年妇人,听到医生的话,当场昏了过去。

  场面一片混乱。

  “谢谢你。”

  “不必,不是因为你。”

  褪下华服,剪去长发,坐上南行的列车,苏然心知道她的一生将由此改变。之前的二十几年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,之后的余生她想为自己活一次。这个决定不容易,但她不后悔,从此之后,她也不再是苏然心,世上只有顾然心。

  从今天开始,孔南之知道,彻底和她年少的爱恋说了再见,她曾以为他早获幸福便暗自退去,却未曾想他中间又经历如此痛彻心扉的波折,既然现在他很幸福,那再见就是对彼此最好的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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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顾清、苏然心小剧场】

  妈妈,哥哥都要我嫁给易家的少爷易啸轩。

  对易啸轩,我不讨厌,但也没那么喜欢。

  妈妈说女人一辈子也就那么回事,没有那么多爱不爱,我不知道她说的对不对。

  妈妈让我不要再想,出去散散心。

  我和小姐妹一起去了福尔摩斯的故乡英国。

  那天,我购物结束,在酒吧和朋友分别后,在门口等司机。

  这时候,我的小狗妮妮忽然从我的怀抱跳了下来,向酒吧旁的小巷子跑去,我一时心急也顾不上许多,追着它跑了进去。

  我找到了我的妮妮,转身要走,两个坏家伙堵住了我。

  对,他们是坏家伙,因为他们堵住了我回去的路,还对我动手动脚。

  我说:“滚开,不要碰我。”

  可他们却越来越过分。

  就当我急的要大哭时,一个坏家伙忽然被一块石头狠狠砸到,他“嗷”的叫了一声,气地大骂。

  我往身后看,一个亚洲男人走向我。

  我看不出他的年纪,他胡子拉碴,穿的也灰突突,除了衣襟上别了一只蓝色鸢尾花样式的胸针,和街上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,不过他的眼睛是真好看,那么深邃,又那么明亮,像黑夜中的月亮宝石一样吸引人。

  他把我拽到他身后,让我趁机快跑。

  然后他挥起了手里的石块,他其实打架水平并不高,但他打的很拼命,他根本不在乎是否伤到自己。这种宁可伤己五分,也要伤敌三分的打法,让坏家伙们挂了彩,坏家伙气急败坏,忽然我看到白光一闪,一个坏家伙掏出了刀。

  我看的这么仔细并不是在看热闹,我是在找时机跑出去。

  我看到他们扭打在一起,疯一般地向巷子的出口跑去,哪晓得一个坏家伙看到了我,大手一挥扯住了我,我吓得大叫,他也反应过来,转身帮我,他把我推了出去,自己却没来得及避开后面那个坏家伙,手臂上被划上一刀。

  此刻我已经跑到路口,我疯狂地大叫求救。

  坏家伙们看到我这边异动,没再做停留,匆匆跑掉。

  我跑回去,看到他捂住伤口,血从他捂住的指缝流出,把衣服都染红。

 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血,吓得大哭,一定要送他去医院。

  他把围巾取下来,一边死死绑住伤口,一边催我回家:“死不了,快回家吧,小公主。”

 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那个人,那个长得像流浪汉一样的骑士。

  两天后我又在酒吧遇到了他,他还是灰突突像只大灰鼠,我要不是认出他衣襟上的那只蓝色鸢尾花胸针,我都认不出来他。

  他倚在座位上,喝酒。

  我走过去拍他:“喂,大灰鼠,谢谢你那天救我,我请你喝酒。”

  他似乎喝多了,并没有太认出我,不过听到我给他买酒很开心,举起酒杯向我致敬:“喝酒好,喝。”

  满身酒味的大灰鼠,亏我还把你当骑士。

  啧啧啧。

  这是我第二次遇到那个人,那个满身酒味的大灰鼠。

  我第三次遇到他的时候,他似乎刚开始喝,因为我走到他面前时,他认出了我。

  他摇摇头,像我妈一样啰嗦:“小公主,不要来这种地方。”

  “你才是小公主,你全家都是小公主。”

  “我偏要喝。”

  说着还抢过他的酒杯喝起来。

  嘴巴刚粘到他的酒,就跳起来,天哪,他的酒太辣了,太强劲,他是疯了吗,喝这么厉害的酒。

  啰嗦大王看到我被辣地跳脚,拍着桌子大笑起来。

  这是我第三次遇到那个人,那个怕桌子大笑的啰嗦大王。

  三次之后,我认识了大灰鼠。

  我们喝酒,我们在杜莎夫人蜡像馆假扮蜡像,我们在大英博物馆没有理由地狂奔,我们挑最冷的天跳泰晤士河,我们···

  我跟着他玩了一个月,

  他比我疯狂多了!

  他也比我自由多了!

  他简直是个疯狂自由的大傻子!

  我如果知道,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,自己像个傻子,一定不会再笑他是傻子。

  原来,他长得那么好看。

  原来,他身姿这么挺拔。

  原来,他是那么地深情。

  跟他比,我就是个没长开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。

  那天的他,我简直不敢认,如果不是他胸前那只蓝色鸢尾花胸针,我一定不会把面前这个男人和之前那个大灰鼠联系在一起。

  他刮了胡子,收拾地极其利索,穿着洁白的衬衣和立挺的黑色西装外套,外套胸口仍旧别着那只蓝色鸢尾花胸针。

  我惊讶急了,跑上去,和他打招呼。

 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,调侃我小公主。

  他只摆摆手。

  然后从我身边离开。

  我站着那呆了两秒,然后决定今天跟着他一探究竟。

  我知道,以我的好奇心,今天不去,一定一整天,不,一整个礼拜都过不好。

 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,他最后来到了的是墓地。

  他像呵护孩子一样轻轻擦拭着墓碑,

  那一天他一句话都没有说,

  他静静地靠在墓碑上,却已然泪流满面。

  我一直以为他什么都不在乎,整日就知道喝酒疯玩,没想到原来他也会这么伤心。

  他在那呆了一天,从晨曦待到日暮,待到墓地马上要关门,才离开。

  我远远望着他的眼睛,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深情与悲伤。

  他走后,我跑了上去,墓碑上,中文的字样,顾清爱妻梁素之墓。

  原来。

  我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,但我知道,大灰鼠一定很想他的妻子。

  因为那一天,从墓地回来,他喝了非常非常多的酒,多到连楼梯都上不去,多到再也当不成我的骑士。

  我忽然内心有些小小的伤感。

 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难过,反正就是难过。

  我也喝了很多酒,多到连自己包包的颜色都认不出。

  我知道大灰鼠今天一定走不回家了,我在酒吧上面开了客房,给了吧台小弟很多小费,让他把大灰鼠扛上去。

  大灰鼠的眉头皱得真紧。

  我一遍遍抚着抚着大灰鼠的眉头,希望把他的眉头给抚平。

  我希望他能睡个好觉,

  我希望他梦里能有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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